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|
发布时间: 2020-11-16 |
(2024年11月修订) 一、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、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。 二、组织实施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、党外知识分子、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,专兼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。 三、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,为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决策服务。 四、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、研究和对外交流。 五、根据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安排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, 开展其他工作 |